水利部印发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部党组关于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近日,水利部制定印发了《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办安监〔2018〕36号,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提出了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部党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抓手,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为目标,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水利工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增强水利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要点》提出了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力度,强化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加大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 二是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保障建设。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农村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农村水电、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检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监管,强化部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水利工程隧洞施工安全治理,持续推进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五是深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研究建立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六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教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七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提高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
《要点》明确了各司局、单位责任分工和工作完成时限,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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