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水务协会文件
珠水协会〔2017〕4号
各涉水单位、协会各会员单位:
珠海市水务协会已于日前成立,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内容和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的安排,协会今后拟开展水利工程的评优评奖、技术咨询、质量安全巡查、工程稽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方面的工作。根据上述工作需要,并借鉴省和周边城市水务协会的做法,我会拟组建珠海市水务协会专家库。
请各涉水单位、协会各会员单位,按照《珠海市水务协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
一、入选专家资格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水利水务行业相关的实践经验;
(三)从事水利水务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二、专家聘用与选择程序
专家聘用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先由专家本人报名,经所在单位推荐,协会秘书处(或专家委员会)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入选专家库。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人数将视具体情况不断扩充,经专家本人申请也可退出专家库。
选取专家承担某一项具体工作时,应遵循利益回避、专业匹配、有利于工作的原则。
三、主要职责
专家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本着对水利水务事业负责、对协会(会员)负责、对工作对象负责的态度,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特定单位或个人,根据评判标准,提出公正的意见(打分、投票)。
四、 推荐期限
请将推荐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珠海市水务协会。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冬梅
电 话: 0756-2210830,17802028652
传 真:0756-2210830
附件:《珠海市水务协会专家推荐表》(可从协会网站http://www.zhswxh.com下载)。
珠海市水务协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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