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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资源中心完成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审核上报和水资源公报数据统计与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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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起,珠海市开始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通过规范统计方法、加强用水计量与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用水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实施水资源管理和调控提供依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珠海市水资源中心配合局水资源管理科开展用水统计调查及水资源公报编制工作,承担了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审核及水资源公报数据统计与汇总等基础技术支撑工作。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用水总量核算及水资源量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严格按照《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和《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实施方案》等,开展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完成了2021年各类基层定报表、基层年报表、综合年报表技术审核、年度用水总量核算等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反馈意见对取用水综合表、供水量表、耗水量表及经济指标表等年报表中的问题进行追溯、复核和修正并通过省水利厅审核。
用水总量统计数据是水资源公报的基本数据来源,在2021年度用水统计调查成果基础上,中心填报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表、供水量表、用水量表、耗水量表、用水指标表等水资源管理系统中相关表格,汇总核实各类供用水数据,目前,已按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了2021年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内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以及水资源公报的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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